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
200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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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7年将继续招收保送生,我们真诚欢迎全国各地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自荐或中学推荐。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考察学生高中阶段学习素质的基础上,对学生的品德、实践能力、心理状况、中学期间成长经历,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人格品质,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规定中所列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届时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查询),均可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请将保送生申请表、中学推荐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寄往我校招生办,获奖证书下发前可先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报名申请截至2006年12月15日。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以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保送生测试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请注意考试通知。
考核录取程序:
1、初审
我校保送生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12月下旬在我校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
3、预录取
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录取
被我校认定的预录取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
复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1月13、14日复试(请随时关注我校网上复试通知)。
招生网址:www.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电子信箱:zsb@bupt.edu.cn
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考察学生高中阶段学习素质的基础上,对学生的品德、实践能力、心理状况、中学期间成长经历,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人格品质,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规定中所列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届时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查询),均可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请将保送生申请表、中学推荐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寄往我校招生办,获奖证书下发前可先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报名申请截至2006年12月15日。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以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保送生测试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请注意考试通知。
考核录取程序:
1、初审
我校保送生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12月下旬在我校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
3、预录取
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录取
被我校认定的预录取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
复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1月13、14日复试(请随时关注我校网上复试通知)。
招生网址:www.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电子信箱:zsb@bupt.edu.cn
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