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07年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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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2006】12号
2007年我校将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 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符合我校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交所在中学填写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以及中学推荐意见。并附申请人所在班级全体学生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复印件(须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再将报名表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复印件(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报名截至时间:2006年12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与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测试及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我校将综合学生报名及测试、考核情况,确定保送生人选并予以公示。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获得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学科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于
其它获奖学生,我校将根据其获奖情况安排相关专业学习。
5.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