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8所高校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 可降2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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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6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政策。今年共有58所学校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文件中首次明确,未参加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或测试未合格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
招生学校增加两所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增加了两所,分别为北京工商大学和北京物资学院,加上原有的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参与招生的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已达5所,这些学校均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艺术特长生。其余53所院校均为教育部批准,可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试点高校。
凡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具备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京籍考生均可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等三类人员不得报考。
12月初进行统测
2008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测试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一测试将于12月8日启动。考生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下周五(10月26日)起至11月13日,考生可登录www.bjeea.cn进行网上报名。
特长生可降20分录取
对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时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向学校提供档案。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成绩低于报考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招委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今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在文件中首次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或未取得该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各招生学校及相关单位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作者: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