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招录取今开始 入学时考生自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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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报网讯(记者李莉)本市高招录取工作今天启动,记者从部分高校获悉,部分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信息已经开始向学校传送。
今年高考录取各校都提高了公开透明度。北京语言大学今年专门成立了“教授巡视团”,监察录取情况。巡视团由六名学科带头人组成,从录取第一天起就对录取时的招生规则和录取程序进行检查。
据介绍,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以来,社会对招生领域投诉信访量下降了50%至70%。今年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的各类资格考生有32600多名,至今未接到一起投诉举报。今年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设置了招生政策、计划、章程、资格等8大专栏板块,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信息综合发布系统。特别是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资格、条件、程序的公开工作。
另据了解,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今年本市采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自带个人纸质档案到录取院校报到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考生接到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后,于200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时间如有变化将以各区县发布的通知为准)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与录取通知书一同下发,只发给被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和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和本人“准考证”到报名单位领取个人纸质档案。各报名单位要审验“新生录取通知书”、“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并与高招办下发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档案领取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登记表”上签字,报名单位将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的学生档案交给学生。学生需按照录取院校要求按时携带本人纸质档案报到、注册。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
据介绍,去年开始,本市实行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自己带到录取院校的规定。而此前都是由高招办把考生的信息收齐后寄往高校,但每年都有一些考生不去录取院校报到。有些高校为了处罚不报到考生造成的招生名额浪费,故意不给学生退档案,造成学生第二年再考没档案。为此,实行考生自带纸质档案到高校报到的方法,以确保考生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