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比例仍为120% 考生诚信记录成录取依据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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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刚刚出台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综合素质、诚信记录将首次成为录取依据。

    高等学校将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诚信记录成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诚信记录成为录取依据是首次写进招生规定。教育部要求,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实验省区要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

中外合作办学不得单独录取

    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高校各批次录取原则为: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

调档比例仍为120%

    调档比例今年与去年相同,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级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高考加分最高20

    今年高考加分最高限定为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可享受加分的学生包括: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还有部分考生可享受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记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