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06年12月08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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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07年1月10日前在京落户者)。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间为1月4日8时至10日22时,报名资格确认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月31日前自行安排。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应届毕业生到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本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

    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须持本市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各报名单位应组织考生核对、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所需用的照片,一律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摄像采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考生只能任选一种。

    统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两种科类,考试科目分别为: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
共文化课;“X”指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参加统考的考生均应进行外语听力测试,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3、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自行设定系统密码,此密码将作为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漏。

    4、考生报考时须签订《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