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招办:14种违规将致考试全科成绩无效

2006年06月06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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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市高招办主任周轩表示,如发现考生携带类似“隐形笔”进考场,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全科考试成绩将被记为零分。

    周轩表示,考试部门也注意到最近媒体对“隐形笔”可能被用于作弊的报道,但从近年高考的情况来看,还未发现有考生使用“隐形笔”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携带“隐形笔”进考场将被认定为严重违纪,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将作废。

     记者了解到,根据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场违纪、作弊、扰乱秩序的行为及其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14种违规行为将导致高考全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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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作弊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作者: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