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定:高考时随身携带手机按作弊处理

2006年06月06日 来源:华夏时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关机后可带入考场但要放在指定位置

    本报实习生王禁报道“考生考前,手机必须关机上交,考试期间有手机响声,则算考生作弊。”朝阳区教委副主任王平原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

    王平原说,各考点在考前已经设置了存包处,考生可以将手机装到包内放在存包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考生也可把手机带入考场,但考前必须要关机,并把手机放到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一旦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将被当成作弊处理。特别是听到手机响了,即使不是随身带着,也将按作弊处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本市各考点都将设置医务室、问询处、存包处、自行车存放处,并设置明显路标,考生在考试期间也有指定的休息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