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提醒:用手机考生考试成绩均无效

2005年06月07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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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如在高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将被取消各科成绩。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此种行为属于考试作弊,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均无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还包括: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作弊行为。

  根据同一规定,考生如有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将被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法或犯罪者送交公安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考试机构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按规定有申辩和要求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考试机构处理错误给考生造成损失,应予以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