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实行预警期制度 建立处置突发事件机制

2005年06月06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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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宣布,从今年高考开始,北京将在教育考试中实行预警期制度,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教育考试造成的损害和不良影响。

  预警期分一般预警和重点预警两个时期。北京自主命题考试从开始命题起,全国统一考试从接到试题清样起,到考试成绩公布止,为一般预警期。从试卷送到区县考试中心起,到考试结束后2小时止,为重点预警期。

  预警期内发生突发事件,将立即进入处置突发事件基本程序,对突发事件处置遵循20字工作原则:反应迅速、信息畅通、指挥得力、处置规范、措施有效。预警内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将根据需要向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报警,同时报告考试院专门设立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为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定期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培训、演习和研讨。考试院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还将列出专项经费,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金。

  据了解,实行预警制的教育考试目前包括8类:中考、会考、高考、研究生考试、成考、自考、学历文凭考试及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