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生、国防生在安徽省招生政策问答

2007年06月05日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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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临近,报考军校和国防生成为不少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门话题。近日,本报记者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招生政策问题,走访了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张维平。

    问:今年军校和国防生院校在我省招收多少新生?

    答:今年21所解放军院校、9所武警部队院校,计划在我省招生599名(含第三、第四军医大学招收的66名无军籍学员),其中男生591名、女生8名,理科587名、文科12名。全国70所国防生院校 (多数是国家部委直属和省属重点高校)计划在我省招生654名,其中男生644名、女生10名,理科619名、文科35名。招生计划均为本科层次。

    问: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报考对象必须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正常志愿录取?

    答:国防生和军校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校正常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军校和国防生,不必担心其后批次的录取。今年我省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仍然实行估分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10日至14日。

    问:军校生和国防生的政审、面试、体检有没有新规定?

    答:今年的政审、面试、体检规定与去年大致相同,但新增了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项目。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必须在6月27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武部进行登记,并在29日前接受政审和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问: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今年军校生和国防生仍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由省高校招生考试院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一定比例依据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招生高校从中择优录取。

    问: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无计划外招生?

    答: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面向社会公布,不存在所谓“内部招生指标”和“计划外招生”。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录取,不存在高考前“预录”或8月底后“补录”。

    问:军队院校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 (目前标准为5000元/年),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南京军区从今年起专门设立 “东线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东线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现实表现好、成绩优秀的在校国防生进行资助。

    问:军队院校学员毕业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如何分配?

    答:军校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本科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军校毕业学员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国防生毕业时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应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毕业国防生到军队报到任职后,享受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