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办详细解答今年高招如何录取
2006年05月08日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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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昨天,本报刊登了高招志愿设置调整的消息,今年高招究竟如何录取,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招办有关人士。
志愿如何设置
提前批院校:院校志愿设1个本科志愿和1个本科院校服从志愿(服从类别分军事类、国防生、公安政法类、航海类),1个高职(专科)志愿和1个高职(专科)院校服从志愿,其中院校志愿栏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
第一、二批本科院校:院校志愿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其中一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分统招、定向服从两类。
第三批本科院校:院校志愿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其中一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一、二批高职(专科)院校批次:院校志愿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其中一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专业服从分统招、定向服从两类。
各批次(除提前批)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或新增计划,将面向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4个平行志愿和院校服从(高职专科批次不设院校服从)。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尚未出台。
所有平行志愿均不设专业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即为专业服从。
如何进行投档
第一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可在批次投档前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平行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志愿顺序,按未完成计划数的100%一次性向招生院校提供档案。
院校服从志愿投档:将该批次未被录取且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自动向有缺额的院校按未完成计划数的100%一次性随机投档。
为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对少数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然线上生源不足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可在控制分数线下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在10分以内);如生源仍不足再按二志愿顺序,降分投档,操作方法同一志愿。如降10分生源仍然不足,可按照上述操作办法继续降分(10分以内)投档。
定向计划投档:设立定向专业代码,考生可在院校专业志愿档内填写,在批次分数线上按该校计划总数(含统招、定向)120%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提前录取批次一本院校(含重点院校)执行第一批本科分数线,其他本科院校执行第二批本科分数线。
对所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将未完成计划向社会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学校录取。
男女比例不限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高等学校录取期间不得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关于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本报记者 汪雷)
志愿如何设置
提前批院校:院校志愿设1个本科志愿和1个本科院校服从志愿(服从类别分军事类、国防生、公安政法类、航海类),1个高职(专科)志愿和1个高职(专科)院校服从志愿,其中院校志愿栏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
第一、二批本科院校:院校志愿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其中一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分统招、定向服从两类。
第三批本科院校:院校志愿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其中一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一、二批高职(专科)院校批次:院校志愿设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其中一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专业服从分统招、定向服从两类。
各批次(除提前批)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或新增计划,将面向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4个平行志愿和院校服从(高职专科批次不设院校服从)。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尚未出台。
所有平行志愿均不设专业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即为专业服从。
如何进行投档
第一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可在批次投档前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平行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志愿顺序,按未完成计划数的100%一次性向招生院校提供档案。
院校服从志愿投档:将该批次未被录取且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自动向有缺额的院校按未完成计划数的100%一次性随机投档。
为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对少数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然线上生源不足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可在控制分数线下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在10分以内);如生源仍不足再按二志愿顺序,降分投档,操作方法同一志愿。如降10分生源仍然不足,可按照上述操作办法继续降分(10分以内)投档。
定向计划投档:设立定向专业代码,考生可在院校专业志愿档内填写,在批次分数线上按该校计划总数(含统招、定向)120%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提前录取批次一本院校(含重点院校)执行第一批本科分数线,其他本科院校执行第二批本科分数线。
对所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将未完成计划向社会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学校录取。
男女比例不限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高等学校录取期间不得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关于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本报记者 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