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 报 名
二 考 试
三 综合素质评价
四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 考生档案
六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七 录 取
八 录取照顾政策
九 新生入校和入学复查
十 切实加强领导 严肃招生纪律
十一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 招生经费
十三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