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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护理(高职(专科)类)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医疗护理事业发展,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础技能,面向护理行业和健康照护行业的职业岗位群,能从事各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中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护理人才。

【主干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护理药理学、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老年护理学、中医护理技术等。

【专业证书】

护士执业证书,养老护理员证书。

【校企合作与实训基地】

本专业与北医三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和睦家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京煤集团总医院等多家医院建立院校融合实践基地;与多家机构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定向培养护理人才。

学校建有护理实训楼,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设有模拟护士站、内科、健康评估、外科、妇科、儿科、危急重症、中医康复、解剖、礼仪形体等12个实训室和VR示教、护理技能操作示教2个操作训练室。配有充足的护理技能训练模具、先进的SimMan多功能仿真模拟人、呼吸机、监护仪、VR示教系统等完备的教学设备。

【就业方向与升学通道】

与北医三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和睦家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京煤集团总医院、999急救中心、首钢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寿山福海养老院等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就业前景广阔;主要职业岗位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相关岗位工作。

专升本对接北京城市学院护理学专业。

 

护理专业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        报考护理专业的基本条件:仪表端正大方,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善于沟通有爱心,女生,身高160cm以上,无吸烟、纹身等不良习性。

2.        护理专业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学生负责、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对学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1)     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     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     无嗅觉迟钝、口吃;

(4)     无肝功能异常和相关传染病;

(5)     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本校护理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或从事护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