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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答考生问

1、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它有什么特点?
答: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的理论掌握程度以“必须、够用”为度,重点掌握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术。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毕业后待遇、就业政策等方面,高职与专科一致。与专科相比较,高职具有更大的优势:
1)以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根本任务。
2)以市场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实际操作能力为核心制定教学计划。
3)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例。
4)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制”。
5) 毕业生实践、就业和创业能力强,就业空间更加广阔。
2、你院是如何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
答:我院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全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各系部有专门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主任。并配有专兼职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公寓配有专职管理员,负责维持公寓内的日常生活秩序。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生教育管理的考核制度。
3、你院毕业文凭如何发放?
答: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4、你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现代城市文明的快速发展为我院学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院始终坚持把国家急需的应用型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中心,把技能培养与就业融为一体,强化能力培养,重视相关领域活动能力的锻造以及人格魅力的重塑。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跨系、跨专业选课、选择辅修专业,并通过专业培训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多项技能资格证书,施行“一专多能、一人多证”。我院已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会”,为我院学子提供了众多的实习、创业和就业的机会。我院还拥有自己的实习基地,并与广西、广东、浙江、上海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用人协作关系,为毕业生营造就业通道,已经形成了以南宁为中心,辐射广西区内各城市及浙江、江苏、广东等省的大中城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就业网络,确保每位学生毕业后能就业。
5、你院学生在继续学习方面的情况怎么样?
答:我院可为在校生提供更多机会接受高层次的继续教育:
1)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教育厅每年《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工作的通知》。
2)我院与浙江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宁波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近十所院校联合举办成人专升本高等学历教育,我院学生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可升入上述院校之一继续本科教育的学习。
3)根据国家政策,大专毕业两年后就可以参加全国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继续学习深造。
6、你院奖学金设置情况如何?
答:

1)国家奖学金: 8000/人。

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2500/人。2007-2008学年占全院学生1.8%

4)国家助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别奖励2500元、1500/人。2007-2008学年占全院学生27.19%

5)广州助学金: 1000/人。

6)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7)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

7、你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哪些政策?
答:1)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会在校内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勤工助学活动,在校内直接和间接为本院学生提供了几百个勤工助学的工作岗位,岗位津贴每月150-200元;校外勤工助学工作报酬由用工单位或个人按协议支付。
2)根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程序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学院将按国家政策积极与助学贷款银行接洽,争取银行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