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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请问贵院收费情况如何?

答:我院是社会信誉程度很高的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学期中途不会增加费用,也不收取建校费、择校费、赞助费等。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县、乡、村三级证明或灾民证、移民证申请享受学院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