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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0-05-13 21: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科类的考生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区)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志愿先后予以录取。
加分政策
我院认可各省(区)的加分、降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