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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2011年考生关心的问题

考生关心的问题

 

●学院性质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文凭。

 

●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11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云南省兼招中专、技校、职高应、往届毕业生(即“三校生”)雕刻艺术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招收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考生,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联)考成绩。

 

●填报志愿

1、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招考办填报志愿,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就读中学办理报名及填报志愿手续,三校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2、为确保录取,请在专科一批A类(云南省)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将所喜欢的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所报专业非一志愿者,原则上不再调整专业。

3、其它按国家和各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报名和填报志愿。

 

●录取规则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考分、性别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等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计算机技术类等理工科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志愿、再考分,有相同状况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参照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英语导游、泰语导游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7、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8、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9、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2010年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0年在云南省专科第一批(A类)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文史395分、理工350分);美术类文化课分数线(文史275分、理工235分);美术类省统考分数线170分;三校生(电工类355分,经济管理类305分,机械类285分,计算机信息类320分,旅游类235分,艺术类100分,外语类365分,国土资源类340分)。

 

●收   (各类收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标准)

  费:雕刻艺术与工艺专业(3年制):8000/年.生

其它专业3年制)5000/年.生;

五年制大专专业:4000/.生;

一年制中专专业:1800/.生;

住宿费: 400/年.生

 

毕业生推荐就业

根据国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学院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各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管理、指导和心理咨询机构,专门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同时,学院各教学系(部)和职能部门适时向全国相关行业和部门争取用人计划及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渠道,每年用人单位在学院招聘的就业岗位数都高于毕业生数。除此之外,学院还组织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供需见面洽谈会”,为学生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就业推荐机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工作氛围。按照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学院对每一个合格毕业生都给予推荐就业,对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学院按其就业意向优先推荐就业。

 

●近三年就业情况

由于学院的专业设置紧扣社会需求,培养目标明确,教学内容与模式的职业岗位针对性强,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因此三年来特别是世界金融危机的不利形势下,仍保持了毕业生就业的良好势头。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统计核查结果,学院2008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8 %2009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1%201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6%。均名列云南省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列。

 

毕业生“专升本”

“专升本”按照云南省统一的招生政策,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毕业时(毕业当年),符合报名条件并且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后,升入云南省内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就读。经过二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待遇。

 

学院的奖、助学金情况(以下各项奖励与资助按照国家和学院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 奖学金(平均每年有10%的学生获得奖励):

1、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年。

2、获得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年。

3、学院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生数10%(其中一等奖占30%),一等奖1000/年,二等奖500/年。

 

☆ 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以下资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年有35%的学生获得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2002年以来,我院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数的21%以上。

2、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3、国家助学金:一等奖250/.生,二等奖150/.生。

4、以勤代补:院学生工作处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月不超过30小时;

5、临时生活补助:与全省普通高校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