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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4-13 13:4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在云南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一批A类,其他生源省按各省的时间安排进行。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考分、性别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等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计算机技术类等理工科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志愿、再考分,有相同状况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参照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英语导游、泰语导游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7、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8、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9、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录取时间按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1文化总成绩(含加分)上线,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成绩加分,以加分后总成绩排序;

3、降分或补录时,第一志愿填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4、退档原则,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5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加分政策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考试办()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1、按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营销类专业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测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性别、考分相同时,管理类、营销类、信息类专业以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按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8、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考试办()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1、按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4、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

        6、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生同等的录取政策。

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营销类专业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测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性别、考分相同时,管理类、营销类、信息类专业以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按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8、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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