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在云南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一批A类,其他生源省按各省的时间安排进行。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考分、性别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等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计算机技术类等理工科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志愿、再考分,有相同状况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参照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英语导游、泰语导游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7、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8、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9、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录取时间按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1、文化总成绩(含加分)上线,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成绩加分,以加分后总成绩排序;
3、降分或补录时,第一志愿填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4、退档原则,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5、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加分政策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考试办(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1、按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营销类专业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测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性别、考分相同时,管理类、营销类、信息类专业以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按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8、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考试办(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1、按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4、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
6、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办)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营销类专业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测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性别、考分相同时,管理类、营销类、信息类专业以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按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8、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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