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48;
第三条: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第四条:学院概况: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是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1年的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学院现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设有外语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矿山工程系、艺术系、成人教育部、内蒙古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学机构,开设20多个专业,有各类学历、非学历教育在校生两千余人。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招生类型及毕业证书发放: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年度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九条:2008年招生计划650人,招生专业如下:应用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煤矿开采技术、会计与审计、营销与策划、影视多媒体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招生专刊)。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志愿,根据自治区制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次;
第十二条:提档比例为1:1.2
第十三条:招生范围:面向全区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考生;
第十四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要自治区招办认可降分投档,学校予以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属艰苦、特殊行业,在生源录取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五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六条: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报考煤矿开采技术专业(测量方向)的考生,只招男生。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学院对应往届学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学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应用英语48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5300元/年、计算机信息管理5300元/年、应用电子技术5300元/年、电子商务5300元/年、旅游管理48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5300元/年、煤矿开采技术5600元/年、会计与审计5300元/年、营销与策划4800元/年、影视多媒体技术5300元/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600元/年。住宿费(8人间)900元/人.年、住宿费(6人间)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邮 编:010011
招生热线:(0471)4186634 2315108
传 真:(0471)2315168
联 系 人:王全喜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路或5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改乘12路、53路或301公共汽车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下车即可
学院网址:http://www.***
http://www.imtvc.edu.cn
E—mail:sao@***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科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