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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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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近日发现有单位或个人未经我院授权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名义与各中学联系有关招生事宜,请各学校遇到类似情况及时与我院联系。广大家长和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监督电话:13371702715
特此声明。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0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