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关于加快支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发展的通知
详见:http://***/gb/view.aspx?id=2165
集团各单位:
为迅速提升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打造大企业集团办学的典范,进而推动海航教育产业持续发展,现就集团加快建设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相关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从师资、设备、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学院支持,把支持学院建设作为一个经常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㈠ 建立督学制度
⑴ 由三亚学院共建工作组组长、院长担任总督学,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共建工作组办公室成员担任督学。
⑵ 总督学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评价学院的发展建设,协调集团内资源促进学院快速发展;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督学会议,研究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相关内容,总结工作并制定下年度督导计划;负责调研、巡查海航集团各公司支持学院发展建设执行情况。
⑶ 督学负责协调本产业集团内资源促进学院建设发展;督促、检查本产业集团成员单位共同建设学院情况;接受总督学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与学院共建专业的进展、每年选派到学院的兼职教师和实训教师数量、安排学生实习岗位数、安排学生就业人数、学院“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情况、捐赠和低价出售给学院的教学用设备金额等。
㈡ 相关产业集团对口共建特色专业
各相关产业集团与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试点共建空中乘务、民航运输、航空机电设备维修、酒店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6个专业,并逐步推广到其他专业和系部,两年内全面建设成具有海航特色的校企合作体系。具体如下: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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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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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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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运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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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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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机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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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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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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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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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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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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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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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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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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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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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技术
航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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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华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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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共建企业应无偿分享内部各类岗位职业技能标准,校企共同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进程及考核标准等;大力推广“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
1.海航基础为学院提供技能型人才的年度需求计划及2-3年的中期需求计划、人才需求规格与标准、可向学院学生开放的岗位、可吸纳实习就业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为学院的招生规模与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参考。
2.海航航空协助学院空中乘务教研室与各航空公司人资行政部进行沟通,明确不同的航空公司对乘务员需求的不同标准,据此指导学院在招生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招聘。同时接收一定比例的机电维修专业学生作为实习生进入航空公司实习。
3.海航旅业在酒店管理专业设立“酒店订单班”,采用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学生实习期间费用由实习所在酒店负责。
4.大新华物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海员/船员在海运工程系培训,同时接收一定比例的海运工程系学生作为实习生上船实习。
㈣ 校企共同进行师资培养、加强人才交流
1.各相关产业集团采取自愿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授课,并保障其权益(具体人数由学院与各产业协商确定),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院授课期间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学院负责承担相应的交通、住宿及课时费用。选派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院任教期间纳入学院管理。
⑴ 海航航空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乘务员到学院完成乘务员专业技能培训教学任务。
⑵ 大新华物流协助学院在核验和教学过程中借调部分具有资质、能满足船员培训资质申请要求的船员到学院挂职,由大新华物流配合形成稳定的海运系教师队伍。
2.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评审条例,制定本校教师及兼职教师职称的内部评审办法,对来学院兼职教师评定职称,作为课时费发放的依据。
3.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在集团内部建立教员资源库,实现集团内培训人力资源共享。各产业集团培训中心负责人与学院对口系(部)负责人可交叉任职,培训教员与学院教师实行“双肩挑”的定期交互挂职制度,定期开展理论授课与实践授课的互换。
4.各产业集团每年提供一定岗位,用做学院教师顶岗和挂职锻炼。提供岗位和挂职锻炼时间由学院和共建单位具体协商。
⑴ 海航航空(大新华技术)协助制定机电系专业教师培养计划,在2-3年时间内,安排10名以上无维修经历的专职教师在海航航空挂职锻炼半年时间。
⑵ 海航航空每年安排学院教师到企业进行教学交流,参加航前准备、航后点评等生产类活动,让专职教师熟悉生产流程。
⑶ 大新华物流每年承担20%比例的海运工程系持证教师到大新华物流挂职锻炼,保证教师能及时了解行业知识和动态。
㈤ 企业积极改善办学设施,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相关产业集团可作为学院相关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并将拟报废的或闲置不用、可供教学和学生实训的设备,由各成员单位提供清单给学院进行选择并以捐赠方式提供给学院。
1.海航航空(大新华技术)协助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制定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与管理体系;并提供专业建设所需企业标准、飞机技术资料、相关岗位要求等资料。
2.海航旅业下属海南岛内酒店可作为学院相关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并通过赠送或借用等方式向学院提供实训设备。
3.海航基础(海航机场)捐赠一定数量的安检机和值机柜台。
㈥ 校企共同提升科研项目质量
1.集团战略发展规划部和各产业集团在相关战略规划和课题项目研究时,积极吸收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共同参与战略研究。
2.海航航空(大新华技术)推进与共建专业的科研合作交流,提供工作信息,确定一定数量的科研课题进行合作开发,学校负责申请高校相关科研项目。
㈦ 校企共同促进学院学生实习就业
1.各相关产业集团确定所需实习生的标准,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机会进入集团内部单位实习,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接收学院实习生的数量,各共建单位将每年同等学历、专业要求的实习生计划60%(含)以上预留给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实习生。各产业集团根据学院实习需求,为实习学生配备技能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向学院及时反馈实习生情况,促进学院学生培养方案的改革。
2.在人员招聘工作中,及时、定期、提前通报招聘信息,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引进学院学生。
㈧ 校企整合内部教育、培训资源
1.各相关单位与学院合作开展员工职业培训,企业所需培训优先由学院承办。
2.海航机场协助民航运输专业成立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共同承担、协调民航运输职业技能鉴定事宜,学院负责具体推动实施。
㈨ 其它事项
1.集团从“慈航基金”划拨专款,对学院的基本建设、在职提升学历人员、集团内到学院任教的兼职教师、企业实习学生技能指导老师、学院内按照条件选拔的出国留学生、学院留学生招收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
2.集团内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海事局等政府部门有良好合作关系的成员企业,协助学院与相关政府部门的科教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争取以政府、企业共建学院的方式,使学院获得发展所需的前沿信息和政策支持,承担相关科研课题与教材的编写工作。
3.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学院和国外著名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引进国外新的办学理念和师资,实现学校走向世界的目标。
二、工作责任
㈠ 在本文下发后1周内,以产业集团为单位,将产业集团及成员公司上述工作负责人(部门级管理干部)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推进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㈡ 各相关产业集团第一负责人作为产业集团推动此项工作的管理责任人。
三、检查及结果应用
根据工作需要,海航集团人力资源部、海航集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共建工作组将定期检查各相关产业集团及成员单位对集团支持教育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将给予相关负责人、管理责任人相应奖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