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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20 15:15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三、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

五、对个别专业的录取,按以下规则执行:

1.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原则上需取得我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面试合格证后才有资格填报,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统考总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3.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体育类统考(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的录取办法:政审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要求投放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院校志愿相同且专业总成绩和排名并列,则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所以能否被我校录取还要取决于考生志愿的填报和文化课成绩的上线情况。
欢迎考生报考我校!

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结合系部讨论考虑。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