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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信阳农林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已经省教育厅310日审核通过)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国标代码:11326)。

第二条  学院位置:信阳农林学院地处豫南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南临武汉,北倚郑州,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宁西铁路、京广高铁,国道106107312和京港澳、沪陕、大广高速公路均在此交汇,是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素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之美誉,2009--2014年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十佳宜居城市”。

学院新校区位于交通便利的沪陕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出入口处,312国道依校而过,距高铁信阳东站仅5公里。校外山川隽美,阡陌纵横,校内鸟语花香,绿围翠绕,曲径妖娆,山水相映,秀丽的自然景色和庄重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形成幽雅静谧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  学校性质:信阳农林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创建于1910年,始名为汝宁府中等实业学堂。学院现占地面积1433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92万多册,电子文献1427GB,各类学术期刊1100种。教职工82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0余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360余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管专家及学术带头人30余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学院按照“巩固基础,深化改革,服务社会,办出特色”的整体发展思路,学院逐步走出一条“专业建设不断瞄准社会需求的兴奋点,学生培养坚持以能力教育为着力点,办学定位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为落脚点”的特色办学之路。在院党委的带领下,学院秉承“志向立高远、学问做精细”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负重奋进,团结拼搏,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吹拂下,信阳农林学院将再次焕发出盎然生机,显示出迷人的青春活力。

第四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专业设置:2015年我校14个系25个专业面向河南省实施高职单独招生。(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2015106号)

第六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考生。

第二章 考试及录取

第七条:考试时间:2015412

上午:文化综合考试 9:30——1130

下午: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2:30——5:30

第八条:考试科目:

1)文化综合考试:笔试,一套试卷包括语文科目(必选),另从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科目中任选二科,满分为300分。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 

第九条:考试地点。学校标准化考场、相关专业实训室。

第十条成绩评定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基础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中职类考生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2)普通高中考生考试成绩=文化基础笔试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由信阳农林学院高职单招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考生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公示后,于425左右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凡被我校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我校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监察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若有考试违规者,依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承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高职单招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年高职单招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精心组织单招试点工作,做到“十严格”。

(二)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在单招工作中,必须认真落实“十严禁”。

(三)加强监督,违规必究。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单招考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规程》,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对学校单招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严肃违规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对单招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设立单招工作监督电话和邮箱(0376-6687632,邮箱:xynzjw@126.com),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校的单招工作。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住宿情况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1)文史类专科专业3300/年,理工类专科专业3600/年,医药类专科专业4000/年,艺术类专科专业4000/年;(2)最低住宿费500/年。

第十五条 住宿情况:1999年以来,学院先后投资12000多万元兴建了高标准学生公寓楼和餐厅,总面积为13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区修建了草坪、绿地、花坛,有供学生活动的羽毛球、乒乓球场地。学院公寓管理始终坚持"三育人"思想,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学生营造了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

第十六条  学院采取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生源,培育优秀人才,设有多项奖学金鼓励学习成绩优秀和科技活动突出的学生,为特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一款  国家奖学金:8000//年。

第二款  学院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年,二等奖1000//年。单项奖学金:凡在学习、体育、文学、艺术、宣传、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经学院评定,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500-1000元)。

第三款  学期专业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单项奖。具体金额视不同专业而定。

第四款  国家助学贷款;对特困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款  企业奖学金:学院设有“双汇”、“三高”、“森隆”等企业奖学金。

第五章  就业状况

第十七条  为帮助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学院已连续多年成功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多数专业的毕业生在供需见面会上都被"一抢而空"。学院荣获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全省大中专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章  通讯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通讯联系: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科教园区 

信阳农林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64000   网址:http://www.xyfac.edu.cn

联系电话:0376-6687698  6698021, 传真:0376-6696662

招生咨询QQ群号:2338576     电子信箱:xyafcw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