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情况
1、面向全国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当地所在中学或地(州)、县(市)招生办报名,民汉兼收,参加普通高考;学生毕业获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
2、“三校”毕业生可在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学生毕业获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录取原则
积极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当地分数线依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具体要求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收费标准
理工类学费3300元/年,文史类学费3000元/年,汽车类学费4000元/年(学制两年,列入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学生公寓住宿费800元/年。
五、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
2、学院奖学金:特等3000元/年;一等15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3、企业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获得企业奖学金并可优先到企业就业。
4、单项奖学金:学院每年评选并奖励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各项学习、科技技能、体育、文艺等竞赛活动,成绩优秀者分别予以奖励。
六、助学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国家相关的助学贷款政策。
2、特困生补助金: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特困生,学院制定了相应的补助办法,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学院积极为特困学生提供开展勤工助学的机会,坚持勤工助学的学生能够基本解决生活费。
七、其它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与疆内、外1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学院积极进行“订单教育”,方便学生实训及就业,提前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与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石化公司、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等大型骨干企业签订用人协议,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3、学院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两年,以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