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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5-27 09:17

奖学金设置

我院奖助学金申请发放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内相关部门规定及要求程序办理。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主要面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自治区奖学金: 6000元/年。

4.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5.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人。获奖学生一个学制年限内只能获得一次。

6.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支付,贷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

7.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可享受人均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8.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9.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补偿和减免金额最高8000元/学年。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10.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11.学院还设有临时困难补助、特困学生补助。

12.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减免学费申请,由学校进行逐级审核。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