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09: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联)考,专业成绩须达到2024报考专业统(联)合格水平若相关专业没有省级统(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此外,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还应达相应层次和专业类别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成绩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三)山东省书法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书法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四)山东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五)山东省音乐、舞蹈、导)演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导)演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山东省非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专业计划依次录取。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我院按文化科成绩上线、专业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业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科成绩再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艺术理考生按高考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不分文理时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顺序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院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入校后可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专业,体现了更具人性化的管理,尊重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更利于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的考生,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有特殊要求,欢迎提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2、考生务必按照《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和《填报志愿告知书》规定的时间与程序填报志愿,上网填报志愿网址为。我院招生计划为国家统招计划,招生章程可在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网站查询。

  3、我院今年计划招生1300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被录取的把握大大提升。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2016年我院在8月4号专科第一次填报志愿(艺术类专科专业、文理类专科专业),8月13号专科征集志愿(艺术类专科专业、文理类专科专业),9月15号注册入学。

  4、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我院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按等级发放奖学金,获奖率40%以上。各类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另外,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5、我院学费标准为: 传播与策:7800;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7800;艺术教育:7800;文物修复与保护:7800;艺术设计11800;环境艺术设计:11800;美术:11800;影视动画11800;音乐表演12800;空中乘务12800。

  6、我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音乐表演为艺术类专业,凡取得山东省2016年《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资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7、新生报到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8、我院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可获得由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9、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专升本率在山东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国家组织的各类招录考试,享受国家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专科毕业生可按照上级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