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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7:48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史类:语文、数学、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语。单列类(选考外语)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支援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计算公式为准。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三、空中乘务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净身高162—175cm,男生体重{身高(cm)*90%},女生体重{身高(cm)*110%}。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健康、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无慢性传染病、无精神病家族史、无遗传病史、颠痛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腿和“X型腿”。

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六、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九、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有关规定执行。

十、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