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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4-24 15: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6米;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