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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7-09 10: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杜绝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广大考生权益。

2、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