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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21: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在招生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河南省录取规则投档。实行平行 志愿投档的科类,按照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 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按照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成绩,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舞蹈类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音乐表演声乐成绩,播音与主持专业按照省统考播音与主持类成绩。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各省录取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