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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0 14: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综合改革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高职(专科)艺术类,在2011年,在黑龙江省计划招收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2个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以文化课达到黑龙江省规定的录取线,按术科(美术课)省内统考成绩排序,按报考我院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院校投档按国家加分政策进行。但在专业安排时不考虑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院校投档时按有关政策降分录取。专业分配时不再考虑该项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考生一视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录取时基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入学后不允许再改专业。 请考生在报考我院专业志愿时一定把你最喜欢、最想上的专业,填在专业志愿一上,我院尽力满足考生的专业一志愿

       

 

其它

       

各省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你在贵省录取高职批次期间一定要保持你的电话24小时昼夜畅通,以便我院和你及时联系录取事宜。考生的电话是指考生在报考时所留下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