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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22 10: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生源所在省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具体方式:

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②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专业均可,再选科目不设限制。

③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④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原则:被录取的考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入学后可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研究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调整专业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录取分数线均执行各省、市考试院划定的该批次专科控制线。录取分数线是动态的,它将根据学院各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高考报名人数最终确定。凡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分数达到省专科控制线以上者,有机会被我院录取;没有志愿无论高考分数多少都不予录取。

为尊重学生的专业学习选择权,符合下列情况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允许其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新生入学时在学院转入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允许,该生高考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同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转入专业同属文(理)大类的情况下允许其转专业(对口升学考生须在对口专业大类中互转),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入学后的学生须在国家专业目录规定的同一专业大类内互转,在该专业学程过半前每学期末办理。

  学生转专业,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附能确认个人专长的佐证材料或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专业系和转入专业系同意,由教务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工作处办理。

  学生转专业后,一般编入同年级学习管理。原已获得的课程成绩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经转入系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分别记入转入专业的学生成绩卡;对转入专业必修的课程,学生应当重新学习、考核、补齐。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