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设置
学院下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国际警务系、刑事技术与情报系。
重点实验室
学院认真实施实践育人工程,建有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三真”司法鉴定中心、DNA专业实验室、物证溯源技术研究所、禁毒技术与情报研究中心、公安大数据情报分析实验室等一批实践育人和创新研究基地。不断强化校局合作机制,在全省公安机关建有35个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杭州G20峰会、青岛上合峰会、武汉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累计达数万余人次,近千人立功嘉奖,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重点学科
学院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建成以法学为基础,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现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有: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等;普通专业有: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英语等。学院积极融入“双一流”建设,落实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现有公安学与法治湖北、公安技术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等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信息安全等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犯罪现场勘查学等33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国际警务、思政课、警务战术、刑事诉讼法学、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等10个教学团队获评省级教学团队。建成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公安法制方向)“湖北名师工作室”“楚天学者工作室”“余新民工作室”。
可授予的学位
师资力量
(一)数量与结构
1、生师比
学院现有在校生5627人,专任教师260人,近三年外聘教师、地方公安机关上派教官累计62人,生师比为21.04:1,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学院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除部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合班上课外,均实行小班授课。
2、队伍结构
学院教师队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160人,占总数的61.5%;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93人,中级职称14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总数的45%,主讲教师占总数的90%以上。
学院注重建设具有行业特征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制定《湖北警官学院2012-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了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现有双师型教师2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9%,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和实践实务水平同步发展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教师教官双向交流制度[[i]],贯彻执行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2002年以来,每年安排教师到公安机关进行为期1~2年的锻炼,直接参与相关业务工作,选聘基层公安机关实战经验丰富且能胜任教学的优秀教官到学院任教,累计下派教师68人(次)、上派教官74余人(次)。
学院创新教师警务实践模式。原创性地实行了“三级平台、五种类型、十种方式、六个一” [[ii]]的教师警务实践模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组织百名教师利用暑期参加警务实践。
(二)教育教学水平
1、师德水平
学院先后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风铭》、《湖北警官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学院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iii]]、省公安厅“从严治警十条规定”等纪律规定,从日常行为入手规范学院师德师风。通过举办“做一名公安院校的优秀教师”、“身正为范树形象”和“我是警察”等专题培训班,加强专任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的师德师风建设。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显成效,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安部优秀教师”、“湖北名师(高等学校)”、“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2、教学水平
学院注重教学过程管理精细化,保障和提升教学行为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湖北警官学院教学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教师领会掌握,以教学督导、学生课堂反馈等制度强化落实。
根据公安部统一开展的“三基”[[iv]]建设、“大练兵”[[v]]活动的工作部署,学院组织开展了“教学大练兵”活动,教师全员参与,从站稳讲台的基本功入手,苦练内功,提升教学技能。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对教学的指导、监督、整改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施教学名师示范课、青年教师公开课,举行院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件竞赛,举办全省公安基层教官教学技能与经验交流班。在2012年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学院4名参赛教师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院提倡教师紧跟信息化时代知识生产和传播新趋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专业思维方式的形成、致思路径的拓展、分析思考能力与动手操作能力的养成。
(三)教师培养培训
学院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规定》,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以学历学位攻读、访学研修、岗前培训、短期培训等方式开展教师进修培训,并从经费、管理、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开展校局合作,依托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建的科研基地、实习基地和“李昌钰工作室”国际合作机制,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形成了特色。在具体工作上,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诸环节的衔接、配合和相互促进。
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完善师资培养的有关管理规定,先后选派20余名教师到美国、英国、瑞典等国家访问学习,支持近20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30余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实施《青年教师助课和讲课验收制度》,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通过教学观摩、说课评课、科研指导等活动,引导青年教师顺利通过教学关、科研关、育人关,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出台《湖北警官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将教学团队建设作为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的有力抓手。目前,诉讼法学、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等10门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被评定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治安案件查处等29个课程教学团队被认定为院级教学团队。
坚持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为公安一线服务。骨干教师多次参与省内大、要案的侦查、鉴定工作,并发挥关键作用。
关爱教师身体健康,制定《关于开展全员体育健身活动的意见》,认真实施“一二一”[[vi]]体育健身工程,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i]]双向交流,即从实战单位选拔、推荐实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能够胜任教学的业务骨干到院校、基地任教,不断壮大兼职教官队伍;公安院校专业教师每3年参加警务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将基层实践经历和工作成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审的必备条件。
[[ii]]三级平台、五种类型、十种方式、六个一:三级平台即院级联系点、系部联系点和教师个人联系点。五种类型即项目研究型、教学实验型、公安主题工作研究型、案件办理参与型和公安工作实践锻炼型。十种方式即以公安厅为主导,部分教师挂职任职锻炼;以学院为主导,集中组织部分教师参与警务实践;以系部为主体,定点分时灵活安排;以教师个人为主体,自选自定;以实验室为引导,实验实践相结合;带队指导学生实习,同时进行教师警务实践;跟踪研究典型案件;参与办案或以三真司法鉴定所为平台直接办案;以科研项目、课题为依托开展调研和警务实践;参加各种纵横交流研讨培训。六个一即每个教师有一个警务实战联系点,每年到点实践不少于10天,每人回来要有一份实践报告和一份实践鉴定,学院每年召开一次警务实战报告会,每位教师建立一份警务实践档案。
[[iii]]公安部五条禁令,即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
[[iv]]三基,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
[[v]]大练兵:2004年,针对全国公安民警素质不高的问题,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警察大练兵,训练内容不仅包括体能体格,还包括文化素质和其他专业素质。
[[vi]]一二一体育健身工程:2007年,学院开始实施“一二一”健身工程。“一二一”,即每个教职工每天锻炼1小时,每人掌握两项健身技能,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个单位配备一名健身指导员,每月集中开展两次体育健身活动,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运动场所;学院每年为教职工填写一次健康档案,组织开展两次全院健身比赛,每年举办一次全院健康日总结表彰大会。
学生人数
学院现有在校生60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