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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3 10:54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

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经个人申请,福建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给以2-10万资金资助,具体资助方案按福建省有关文件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主要用于补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专升本、就业面试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毕业生;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业成绩预期达到毕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