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2、学院综合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工作出色的全日制学生
3、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对象:全日制专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社会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相关专业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学生携带贷款证明、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对象:当兵学生
5、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专业学费给予相应的减免
6、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方式:按岗招聘、按劳取酬
7、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减免
8、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扶助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而确需资助的学生。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补助
9、社会资助
资助对象: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资助对象:被录取入学但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新生办理学费减免、学费缓交等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