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符合《体检标准》第一部分:“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下列条款任何一条的,即为体检结论不合格,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应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能录取到消防工程等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下列相关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以及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请慎重报考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测绘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
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请慎重报考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地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等专业。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请慎重报考法学、英语、日语、新闻学、土木工程等专业。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请慎重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消防工程、法学、新闻学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