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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3 10: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专业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我院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不限类按语文成绩、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安徽省、江西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录取,若均不符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无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学院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院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个性培养”的现代教育理念,实行柔性化学籍管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实行个性化培养的教育理念出发,给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机会,对已经取得我院正式学籍,进入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就读的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特长,提供调整主修专业的机会。

转专业政策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s://kdzs.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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