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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0 14: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安排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分数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