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17: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