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3 11:01

奖学金设置

奖、助、贷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具体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0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设定为1—3档。1档为每生每年4400元,2档为每生每年3300元,3档为每生每年2200元。

04    国家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05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6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0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08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9   其他资助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定。

3.辅助措施

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韩忠朝奖学金、乐谱奖学金、和康、德典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