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06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当年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2、江苏省外(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承认区高考加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目前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招艺术类(美术)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在入学一学期后可申请调换专业;
调换专业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教务处公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