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9-06-24 16: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应届或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浙江省应届或往届职业高中、中专及技校毕业生,需参加2009年全省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
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计划所在省的招生规则执行,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上会有差别,详情请向学校招生办咨询。
5、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5分。
6、同等条件下,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英语成绩优异或具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7、在同等志愿条件下,根据专业填报顺序,学校在录取时设定一定级差,专业级差最高不超过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