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5:46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自治区高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本专科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四)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自治区高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自治区本专科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五)乌兰夫奖学金:由乌兰夫基金会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大学生的专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以后每年奖励名额以乌兰夫基金会通知为准),乌兰夫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六)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根据困难程度及分配名额评比后,按三个等级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七)筑梦奖学金:由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于2022年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计划连续开展5年。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八)学院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用于鼓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高职生。一等奖学金每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9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6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我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固定或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职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殊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