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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8: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夏季高考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高低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实行高考改革、按照“专业(类)+院校”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关专业,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4.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校分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且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8.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遵循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加分规则。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遵循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实施的规则。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