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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8-05-15 16: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08招考---高考日历
    4月15日前

  高校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5月10日前

  省教育考试院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在湘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6月7日至8日

  高考考试

  6月9日至12日

  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

  6月27日至30日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

  7月初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参加军检复检

  7月15日

  本科一批征求志愿填报

  7月22日

  本科二批征求志愿填报

  7月27日至28日

  本省独立学院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

  7月30日

  本科三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至2日上午

  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

  8月3日

  本科三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

  8月4日下午至5日

  本省独立学院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

  8月14日

  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填报

  9月22日

  高职专科补录填报志愿

  9月下旬

  专科层次补录

  对口招生

  湖南对口招生增加2个专业门类

  分别为表演类和影视节目制作类全省职业技能比赛前六名可加20分

  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将新增2个专业,在去年的17类中增加了表演类和影视节目制作类。考生可以在19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个报考,并只能在所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2008年湖南省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

  湖南省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可以在19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个专业门类报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008年的对口招生考试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5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为300分,4科总分满分为750分。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英语口试合格。

  2008年湖南对口招生考试大纲重点加强应用能力和专业能力考查,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如财经类、商贸类专业综合知识根据新的会计制度在200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2008年中职毕业生,是全省主要公共课教材实行多样化后第一届毕业生,考试要求及大纲适当兼顾两种教材版本。进一步增加了综合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内容,如数学增加计算器的运用,英语增加考核听、说的比重,专业综合知识增加综合运用的比重。考核识记的题型比重适当减少,考核知识运用和应用能力的题型比重适当增加。

  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所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时间、方式与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相同。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不得跨类招生。参加全省职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增加20分投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体艺特长生未公示不得录取

  文化成绩不能低于二本线的60%

  2008年湖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必须经学校和省教育部门两级公示,凡没有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昨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省内普通高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所报科类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

  体育特长生要求是高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球)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人数限篮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人数限篮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艺术特长生要求是高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2008年湖南省招收特长生项目体育类为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不含艺术体操和健美操)、武术、射击和定向越野比赛。艺术类为声乐、器乐、舞蹈。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所报科类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2008年湖南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校在本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一般不得超过本校同学历层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的千分之五。

  特长生须在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凭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特长项目专业水平认定测试。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举行的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认定其主力队员资格。招生学校根据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经省教育厅核准资格的特长生名单,由特长生所在中学,在学校校园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凡没有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优惠政策

  高招录取优惠政策基本不变

  部分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分数线

  2008年湖南省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院校定向就业、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文体特长生等类型的招生与该校其他同科类计划同批录取,各高等学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该校同批次录取完成。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所有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按规定全省统一划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出档。本科提前批招生的省内院校艺术专业和非提前批(含本、专科)招生的院校艺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按规定全省统一划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出档。

  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本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中,本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划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8所院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专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湖南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专业。

  据悉,湖南2008年高招录取优惠政策基本不变,同时符合奖励性加分和照顾性降分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同时符合条件者必须由所在中学或者当地的县(市、区)招生部门在校园内醒目处(或当地公共媒体)张榜公示15天以上,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全省公示。符合优惠条件而未通过两次公示的考生,或者公示后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的优惠加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