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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2:33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乌兰夫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校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4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三等助学金2200元;校助学金,每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华誉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应往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学费减免,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调查审核通过后,给予减免当学年学费;特困补助,资助标准: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200元;新生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贴约1000元(生活补贴金或以实物发放);毕业生就业资助,从当年毕业生中挑选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就业资助金。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四)勤工助学制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在岗学生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每小时薪资不低于12元;社会资助,除以上政策以外,对于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社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品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应往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学费减免,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调查审核通过后,给予减免当学年学费;特困补助,资助标准: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200元;新生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贴约1000元(生活补贴金或以实物发放);毕业生就业资助,从当年毕业生中挑选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就业资助金。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2.勤工助学制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在岗学生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每小时薪资不低于12元;社会资助,除以上政策以外,对于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社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品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