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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20 16: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相关规定。

5.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新生报到后,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