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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8: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美术与设计类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2.5×50%;体育类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再选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