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09:52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24年录取批次安排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省相关招生要求。

2.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优惠加分。

3.对于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对于书画艺术(国画方向)专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生源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含优惠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于少数民族考生,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少数民族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于往届生的录取工作,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没有特殊规定,与应届生录取政策是一样的。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到既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又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正常情况下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在学习期间对其它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它相关专业就读;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此外,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生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因身体等特殊情况学校认为应该转专业的除外):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转入专业与原学专业学制不同的;

3.对口招生、单独招生、提前批招生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特殊类型专业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条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第四条 转专业办理时间。

大一学生需转专业的,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三月份办理相关手续。

大二学生需转专业的,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十月份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学生办理转专业程序如下:

1.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 经辅导员签字后报所在系部领导批准。

3. 拟转入系部的领导批准。

4. 教务处审核汇总。

5. 由教务处上报学院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6. 学院出具红头文件并公示5个工作日。

7. 由教务处上报学信网备案。

第六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三天内到转入系部报到并办理转班手续。

第七条 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读课程,已考试合格的,其成绩在转专业后予以承认。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7日


其它

                        录取规则


(一) 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书画艺术(国画方向)。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相关专业招生建议报考条件:

1.旅游管理专业:建议女生1.60-1.73米,男生1.70-1.83米;形象气质良好、口齿清晰、五官端正、体态匀称;不宜有明显的“O”形和“X”形腿;裸露部分不宜有明显的疤痕。

2.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运输服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建议女生1.62-1.72米,男生1.72-1.82米;形象气质良好、口齿清晰、五官端正、体态匀称;不宜有明显的“O”形和“X”形腿;裸露部分不宜有疤痕;不宜有眼疾,不宜有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建议女生1.60-1.73米,男生1.70-1.83米;形象气质良好、口齿清晰、五官端正、体态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不宜有明显的“O”形和“X”形腿等。

4.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建议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0。

(四)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对口专科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的进档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省相关招生要求。

2.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优惠加分。

3.对于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对于书画艺术(国画方向)专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生源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含优惠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七)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需要达到各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  

2.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生源省优惠加分。

3.对于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生源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各生源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八)考生申请退档相关规定:我院在各生源省投档录取阶段,不接受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档,请考生慎重报考。

(九)选考科目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最终公布为准。

在河北省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四个专业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除以上四个专业外,其他专业首选科目要求: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十)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十二)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